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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徵】管理學院徵聘產學業務專案工作人員1名

  1. 應聘資格:
    1. 大學以上畢,具有產業或計畫經驗2年以上,能獨立作業,具規劃、撰寫與執行專案計畫能力。
    2. 英文聽、說、讀、寫佳者優先(請提供英文能力證明)。
    3. 具成大管院系所領域背景(跨領域尤佳)。
    4. 能配合工作調度要求,具工作熱忱,態度主動、積極,個性隨和開朗,具責任感、親和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2. 工作項目:
    1. 鏈結媒合產業和學研合作相關業務執行。
    2. 需拜訪企業訪談需求。
    3. 辦理產學合作論壇相關活動。
    4. 推動成功大學教師研究與業界產學合作。
    5. 管理學院各項產學與研究合作相關行政事務。
    6. 協助募款規劃與活動策劃。
    7. 主管交辦事項。
  3. 擬聘人數:1 名。
  4. 工作地點:成功大學光復校區管理學院 3 樓學院辦公室。
  5. 待遇及服勤時間:
    1. 依「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辦理。待遇按「國立成功大學專案工作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規定,大學畢起薪 265 薪點 NT$36,861 元,碩士畢起薪 300 薪點 NT$41,730 元,博士畢起薪 380 薪點 NT$52,858 元。
    2. 如有與擬聘職務相關工作經驗年資,可依本校規定提敘薪級,每滿一年提敘一級。
    3. 如有業務所需相關專長專業證照,符合本校規定條件者,得另核給職務加給。
    4. 試用期 3 個月,試用期滿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試用期間薪資與正式聘用人員相同。
    5. 聘期一年一聘,期滿考核表現優良則予續聘。
    6.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7:00,彈性簽到退時間 30 分鐘。如因業務需要,須配合加班或出差。
  6.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7. 意者請於 114 年 9 月 30 日(二)前將中英文履歷表及學經歷證件影本【含英語能力證明、工作經歷及學經歷等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中英文自傳、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請至本院網頁-管院簡介-相關章程及表格下載運用,同意書請簽名後掃描成 PDF 或拍照存成電子檔寄送),寄至管理學院公務信箱:em53000@email.ncku.edu.tw
    書面審核通過者,另以電子郵件統一通知筆試及面試時間。
    聯絡人:郭秘書,聯絡電話:06-2757575#5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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