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學院專案工作人員徵聘公告
1.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畢,熟諳辦公軟體及AI工具操作及應用(word, power point, excel、AI應用軟體…)。
(2)英語聽、說、讀、寫俱佳(TOEIC 750以上或其他同等英語能力證明),有留學經驗者優先考慮。
(3)能獨立作業,具規劃、撰寫與執行專案計畫能力,有研擬計畫書經驗者尤佳。
(4)能配合工作調度要求,具工作熱忱,態度主動、積極,個性隨和開朗,具責任感、親和力及溝通、協調能力。
2. 工作內容:
(1)高教深耕計畫相關業務。
(2)創新教學相關業務。
(3)中長程計畫相關業務。
(4)教師彈薪及研究發展相關業務
(5)主管交辦事項。
3.名額:1名。
4. 工作地點:本校光復校區管理學院3樓學院辦公室。
5. 待遇及聘期:
(1)依「國立成功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專案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辦理。待遇按「國立成功大學專案工作人員薪點支給待遇標準表」規定,大學畢起薪265薪點NT$ 36,861元,碩士畢起薪300薪點 NT$41,730元,博士畢起薪380薪點 NT$52,858元。
(2) 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間薪資按學歷薪級第一級敘薪,試用期滿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如有與擬聘職務相關工作經驗年資,符合本校規定提敘條件,試用期滿後可依規定提敘薪級,每滿一年提敘一級。
(3)如有業務所需英語專業證照,符合本校語言加給規定條件者,得另核給語言加給。
(4)聘期:到職日起算一年。聘期期滿視個人工作表現及業務需求狀況決定是否續聘。
6.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依規定學校不得僱用: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7、意者請於115年4月17日(五)前將中英文履歷表及學經歷證件影本【含英語能力證明、工作經歷及學經歷等證明文件(國外學歷須經我國駐外單位認證)】、中英文自傳、個人資料蒐集同意書(請至本院網頁-管院簡介-相關章程及表格-下載簽名後,掃描成PDF或拍照寄送)等文件電子檔,寄至管理學院公務信箱:em53000@email.ncku.edu.tw。
書面審核通過者,另以電子郵件統一通知面試時間。
聯絡人:郭小姐06-2757575#53005。

